西去未知之地的队伍尚未出发,在凤凰城中的道士们中就有一件新闻发生。从凤凰岭凤凰观下来的凤凰上仙弟子——丹羽居然要娶了坤道锦上。本来锦上是奉大祭司的命令带着一帮坤道扰乱丹羽的视线,让丹羽不清楚其他人在干些什么,又可以不让其他外人接触丹羽这位身份特殊的人的,现在好了,丹羽整日要求锦上与自己成婚,让这锦上不知道是该答应还是不该答应了。
锦上带着疑惑来到大祭司花日红的面前,将自己的困绕讲于了花日红。
“这样啊!那你是否愿意嫁给他呢?”花日红也没有绕弯,开门见山的直接问到。
“这怎么可能呢?您知道我去接近他完全是听出了您的指令的。我不可能与他成婚的。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嫁谁也不可能嫁给这么一个小毛孩呀。”听见大祭司如此一问,本就着急的锦上就更为着急了。道教一脉,从来没有禁欲一说,讲究的就是随心随性,婚姻之事不似佛教一样被完全禁止的,但成婚对象还是讲究自由的。
“他既然已经对你产生了情愫,如果现在你就这么拒绝了他,定会引起他的不悦,我们之后要寻找到真正的凤凰还需要指望他,这确实难办。容我想想,这几日你切先避避他,待有万全之策后再告知他才好。”花日红也是困惑,既不能完全的违了小道士丹羽的意愿,又不能强行替锦上做这个成婚的主,一时他也没有想出最稳妥的办法,只能拖了。
西行未知之地的队伍总算安排妥当,这次依旧带着的是少有凤凰城中的那些诚心道徒,而是在凤凰军中要来了五百精兵,自然云隐门的众多高手都演扮成军士跟随在大队军士之中,如此一来,此次西去的武力就大大的胜于上去凤凰岭凤凰观的武力,为云隐门的战胜凤凰更加增添了几分。只是在出发前的时候,小道士丹羽不走了,因为他发现西行的队伍中没有锦上,被告知因为凤凰城中还有许多待处理的事情需要锦上留下。这让丹羽很不开心,这小道士脾气也倔,非说没有锦上的陪同他就坚决不上西去的路。没有办法,只得又将十不愿九不愿的锦上请出马。还好,这锦上是一位温顺乖巧的姑娘,虽然十分的不情愿,但脸上还是没有露出分毫。这姑娘年纪虽然不大,在这大事大理面前还是分的出轻重。面对小道士丹羽的纠缠只是用自己年纪还小,尚未想好自己的终身事为由来搪塞,这小道士丹羽也不气馁“我愿意等”这种态度都拿来出来。
此次西去路程将会是几千里。跨越过整个蜀国后又有千里牧场要过。蜀国境内一切安好,但这千里牧场就需小心经过了。
蜀国西部的千里牧场,是整个大陆最好的战马饲养基地。这里能够成为最好的战马饲养基地是有原因的。自古以来,饲养战马必须具备三个先决条件,一是要有适合养马的旷阔草场,二是必须饲养体力较好的公马,三是要求气候比较寒冷。在这个千里牧场,三个条件都刚好达到,于是便成了大陆之上能够提供最好战马的地方。千里牧场,从蜀国边境开始,一直往西便是几千里的宽阔草原,这里人烟罕至,除了专门养马的两大家族之外很难有人的去千里牧场。也就是说,这个广大的牧场,进千年来只归姬家与拓跋家管理,并且这里不属于任何国家,虽然西接蜀国,北挨北夷,但两国都没有将这里划为自己的归属。不是不想,而是谁都不愿意让出来,加上这两家本就不愿意屈服于任何国君,于是达成一致的意见,这里属于自治,但不能自立为国。在后来,蜀国背后支持姬家,北夷背后支持拓跋家。两国虽然在这里没有任何战事,但两家之间的战斗已经延续了好几百年。
姬家与拓跋家也心知肚明,这几百年的战斗中也是轻描淡写的,他们哪一家被完全灭掉的之后另外一家自然也就离灭亡不远了。
由于千里牧场能够提供给大陆最好的战马,掌握千里牧场的姬家与拓跋家财力十分的雄厚,说他们是富可敌国一点都不为过。与此同时,围绕着这两家的便是众多的战马贩子。管理牧场的虽然只有这两家,但贩子确实帮派林立,鱼龙混杂。于是草原上随然看似人少简单,但实则依旧错综复杂,利益纠葛之下潮流暗动。在花日红这几百人尚未出蜀国的时候,草原上就已经知道有这么一只队伍将来到草原,目的虽然没有明确,但带着军队,又夹杂道教顶尖人物,对于这队人来到牧场的目的便产生了种种猜测。有传言说是来帮助姬家灭掉拓跋家的,有传言是来清理战马贩子的,还有传言只是来传教的,最离奇的传言是说这队人是蜀国国君派来找姬家要走他们家族近些年才寻到的龙驹战马的。本来千里牧场的战马就已经在大陆是最强壮的战马了,近些年,姬家在牧场的更西便寻到了极为稀少的龙驹马,并将他们驯化成功了。虽然草原上只是传言,但大家都相信姬家有这个能力。龙驹马,不仅身材比普通战马高大不止几倍,强壮程度更是无马可及,一日千里根本就是小意思,骑上龙驹马,跨越整个大陆也不需要几日,最重要的是这龙驹马高,成年龙驹马智力相当于十来岁孩童,这样的战马,真正一旦被驯化,可以说能够真正的所向披靡,战无不胜。但龙驹虽好,可数量过于稀少,又因龙驹聪明,它极端的选主择人,一般是很难普及到军队中去的,也是这样,草原将龙驹战马就传的越是神秘。对花日红这支西行的队伍也就越是抱有好奇心。
姬家本就因为身后有蜀国的支持才能立足于这千里牧场。虽然草原上已经传开这支西行的队伍是来找他们要龙驹战马的,但他们心里清楚,如果真是来要龙驹的,蜀国国君会书信一封,告知此行目的,但见着这支队伍进入草原后,并没有主动与自家取得联系,而是绕开了草原上相对重要的地方继续往西。这对于姬家而言,便已经猜出了此队人马并不是冲着草原来的。由于自家与蜀国的关系特殊,还是派人前往与这队人主动取得了联系,并告知在草原上有任何困难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找姬家,并说姬家肯定是蜀国的朋友。对于姬家与蜀国的关系,蜀国国君徐白秋并没有告诉给花日红,一是没有机会,二是这属于蜀国的秘密,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这是不需要告诉给别人的。但徐白秋知道这支队伍需要穿过千里牧场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些犹豫,为保安全,他还是派出了早已经回到蜀城孙青朔,带着小队人马,快马加鞭的赶往西边,希望能在花日红的队伍进入草原前可以先赶到草原,但由于孙青朔的行动不方便,最终还是落在了花日红的后面,便造成了孙青朔在后面追赶的局面。
在这支西行的队伍中,有一个人是大家关注的中心,有两个人又经常在避着大家。
关注的中心自然是凤凰的弟子丹羽。避开大家的便是丹羽想娶的坤道锦上和丹羽整天想着使唤想着传教的百里秦。锦上与百里秦整天能够避开这个丹羽的时候坚决不会呆在他的身边,幸好是周围人多,大家又都非常理解他们二人的处境与感受,也就自然而然的帮着他们二人圆谎。锦上与百里秦要么就落在队伍的最后,要么就跑去最前面,晚上扎营的时候,他们就跑去远处的山顶上或者某条小河的溪流边,总之是虽然没有离开这队伍,但总是在队伍的边缘地方。与他们相处多些的反而是这支队伍周围的那些斥候们。所以在孙青朔追上队伍的时候恰恰是百里秦最先知道。
这日正是中午,午食过后的小憩。一支不足百人的队伍极速的前行着。队伍不大,但马匹充足。中间一辆不大的马车居然是五匹马牵着跑的。斥候在后面发现后迅速的准备回队伍报告,百里秦知道后也去探了一下,虽然队伍身着蜀国军服,但依然不敢确定是敌还是友,由于这支队伍行进速度极快,百里秦安排斥候先派人去通报,自己带着另外的斥候准备先拦截一下,放缓一下这队人的行进速度。
“给老子站住,老子要打个劫。”百里秦跳在极行队伍的前边用黑纱遮住脸,压低声音吼道。
由于队伍行进太快,这突如其来的一个人让大家的马匹都一时停不下来,眼见最前面的马匹就要撞到百里秦的身体,只见他身子一个下沉,然后转动身体,双掌在马的脖子处用力一推,便将整个马匹连同马上的军士,生生的推了出去,由于力量过大,被推出去的人马撞在后面的人马上,接连三四匹都被撞翻了。一时,前面的队伍有些凌乱了起来。从队伍的后面,奔来一屁大马,见着有人拦路,举起手中战刀,高呼“何人敢拦我蜀军的路?”
“军爷就更妙啊,此去牧场买马的吧?钱财一定带的够丰厚,这不是活生生的一只肥羊吗?”百里秦依旧低沉着声音说到,此时,装扮成劫匪的其他斥候也都纷纷加入了进来。
刚刚说话的那为看了看被百里秦推倒的马匹,虽然没有看见前面刚刚发生的那一幕,但他已经猜想出大半了。又听对方说是为了劫财,虽然人数不多,但战力一定不在这只队伍之下,区区几人敢拦路劫财,多半功夫是相当的高。“原来这位兄弟是为了劫财,是在不好意思,我们这队是出任务的,并非是前去买马的。多半要让你们失望了。再说你明明知道我乃蜀军,一个毛贼就敢与我蜀国为敌,你嫌你家族的人不够杀吗?”
“自古都是各国皆不可直接来牧场买马,需要买马都需经过我们马商,你们自行前来就已经是坏规矩在先,杀了你们顺便捡点钱财,于情于理我我们都不为过。”百里秦搬出了各国不能自行前往牧场买马的规矩。这是最开始便立下的规矩,这也是牧场能够给各国公平的提供战马的规矩,自古确实没有国家单独前来买马。这时,百里秦硬是将这支队伍加上来买马的罪名,也是涨自己威风的好理由。
“不管你是劫匪也好,还是马商也罢。我们并非来买马的。”
“你不是买马的,那么多马牵着的马车里拖着什么?不是金银钱财,哪里需要如此多的马来拉啊?”
这个问话一时让这位军士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因为马车上拉的是孙青朔,只见他支支吾吾的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时,马车的车帘被掀开了,里面伸出一个头颅来,回答到“这马车上是拉的我这个残废人,要不你们过来看看?”
百里秦远远的就看见伸出的脑袋是孙青朔的,这让他有些意外,已经确定是孙青朔,他便边往马车那里走边说,“等等!我就要伸出来的那个头颅。”
一听说要孙青朔的头颅,这队军士立马紧张起来,纷纷拔出了战刀。可百里秦却说,“我要这个头颅当尿壶。”此时他已经走到了孙青朔的面前,然后拉下自己的面纱,呵呵一笑,“这个头颅当尿壶肯定好使,脑袋大,装尿多。”本来孙青朔很紧张,身后已经抓起了弓弩,想着来的这人只要有动作便给他先来一箭,跟着,其他军士也便会一拥而上。哪里知道居然是百里秦。“王八蛋!”孙青朔开口便骂,伸手便将百里秦扯上马车,两人竟拥抱了起来。这让在场的人都松了口气,这剑拔弩张的局面才又好了几分。百里秦叫来一位斥候,让斥候快去报信并非敌人,自己就坐在孙青朔的马车上不走了,还叫来锦上,这好好的为这两个“避难”的人找了个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