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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两载,说起来对这个时代,也算有所了解。

但面对面的正面交锋,对曹朋而言还是第一次……冷兵器时代的战争,究竟是什么模样?说实话曹朋还真没有见识过。似海西两场冲突,对!那只是冲突,根本算不得真正的战争。

在曹朋的印象里,战争嘛,就是双方摆开阵势,或捉对厮杀,或一场混战。

可是三国时期的战争,究竟是什么样?

他直到现在,才有了一个真正的认识……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并不是摆开车马一顿乱战那么简单,立面也牵扯到了许许多多的因素。物质上的,精神上的……比如邓芝的‘拖’字计,就是消耗战;比如陈宫上来就是一顿劈头盖脸的攻击,就类似于后世所说的心理战。

兵书战策是死的,关键是在于人们的理解和运用。

记得前世看过一部电影,说某一国攻城,必先以箭阵威慑,其实也是一种心理战术。

如果心理素质不好,一轮箭射,就足以令士气土崩瓦解,还谈什么坚守,谈什么苦战?

曹朋前世看过孙子兵法,今生又读过《司马法》。

可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争,他又怎可能知晓,这兵法的奥妙?看着城头上慌乱的景象,曹朋第一次感受到,自己先前是何等的幼稚。他面对的不是小猫小狗,而是大名鼎鼎的陈宫啊!

周仓奔走驰道,大声呼喝,使军卒保持冷静。

而曹朋则站在城楼上,目光凝重的看着城外的吕布军,搭建营寨。

天亮之后,鸡犬不留吗?

这陈宫的手段,果然是高明……

双方还没有交战,己方的士气已然明显低落。而在这漫漫的长夜中,恐惧将会噬咬城上兵卒们的心灵。恐怕到了天亮时分。不用陈宫出击,曲阳便已不攻自破了!好一手心理战。

“公子,情况有点不太妙啊。”

周仓在城头稳定下来之后,来到了曹朋身边。

他脸上带着忧虑之色。轻声与曹朋交谈,“刚才那一轮投石,让大家都生出恐惧。我担心这样下去,咱们撑不了多久。必须要尽快挽回士气,否则明日临战,势必会出现大麻烦……”

“我知道!”

曹朋手指,急促的敲击垛口,脑筋飞快运转起来。

“把潘璋找来。”

“喏!”

翟冏应命而去,曹朋继续留在城楼观察。

此时,城楼上已点燃了火把。恢复了照明。之前曹朋所设的空城计,被陈宫一轮投石,破坏的干干净净。看起来,穿越众并非万能嘛……遇到普通人或可,但在陈宫这样的人物面前。那些雕虫小技,还是不要再拿出来了,以免贻笑大方。曹朋知道,曲阳这一战,将会比他想象的更加残酷,比他想象的更加困难。不过,这一战也是对他的一次重要考验。

深深吸一口气。曹朋下意识握紧了长刀。

周仓在旁边安静的站立,没有出言打搅曹朋。

其实,久经战阵的他,如何不明白曹朋此时所处的心境?事实上,当年周仓第一次临战时,比曹朋还不如。直吓得尿湿了裤子。那一战,如果不是王猛,他恐怕早就变成了无主孤魂。

所以,他知道,这种心结无法靠外力解开。只有靠自己面对。

至于曹朋能不能解开这心结,需要用多久才能解开这心结?周仓不知道!他只知道,他会拼死保护曹朋……

“公子,贼军的气焰太盛。”

潘璋匆匆来到了城头,随同他一起前来的,还有邓范和夏侯兰两人。

夏侯兰的状况还好一些,毕竟曾参加过和袁绍的大战,这小小的投石问路,对他影响并不大。

不过潘璋和邓范,明显有些狼狈。

潘璋一路咒骂,走到曹朋身后,却见周仓摆手,示意他不要开口。

曹朋巍然不动,立于城墙后,眺望远处敌营。半晌后,他突然回过身来,神色平静如常。

“我欲偷营,谁敢出战?”

“啊?”

周仓等人吓了一跳,向曹朋看去。

偷营?

曹朋握紧拳头,抬起头向下邳军营看去。

“陈公台划下了道,我若是不没有反应,只怕于军心不利。不过,我可以感觉出来,那陈宫并未真正将我们看在眼中。先前投石,威慑大于杀伤。此人有真才学,但心高气傲……他越是看我们不起,我们就越是要给他颜色。他用投石震慑,我们就用偷营来进行回击。

只是,此去偷营,危险重重。

我们的目的同样不是为了杀伤,而是给予下邳贼军震慑。

他用强硬的手段,来恐吓我们;那我们就用更强硬的手段,来告诉他我们的决心……”

潘璋等人,顿时沉默下来。

曹朋这一番话,极有道理。

可他们也知道,此去偷营,只怕凶多吉少。

“我为主将,自当亲领敢死队,哪个愿随我赴死。”

“公子,万万不可!”

周仓等人连忙阻止,一个个露出羞愧之色。

曹朋说:“我意已决,尔等休得劝阻。我乃主将,若不能当先,如何能令将士们心服呢?

传我命令,自军中挑选一百豪勇之士,丑时于西校场集结。”

说罢,曹朋大步离去。

只留下周仓等人,站在原处,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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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府衙之后,曹朋命翟冏取来一件泡钉皮甲,套在身上。

而后,他坐在门廊下,取出磨石,为长刀洗锋。不是他想要去涉险,而是在这种情况下,他必须涉险。磨石洗锋,发出嗡嗡刀啸。那长刀在灯光下,闪烁着一抹暗红色的血芒。河一大刀自出世以来。尚未饱饮鲜血。想必它早已饥渴,今夜正好借此机会,让它过过瘾。

二战时期,日军偷袭珍珠港。美军举国哀叹。

罗斯福立刻下令,调集最优秀的飞行员,对东京实施轰炸。

美军对这一举动,称之为报复行动。事实上,轰炸东京的战果并不大,却给予了美国极大的鼓舞。美国在珍珠港后,迅速发动反击。固然是其国力雄厚的缘故,但轰炸东京的行动,就如同一支强心剂,令美国举国振奋。轰炸东京的目的。就是告诉日本:我们还在战斗……

曹朋决意偷营,其目的与轰炸东京相似。

我不求杀你多少人,我只要告诉你们,我决不会屈服!

其实,在三国时期。类似这样的行动有许多。最著名的莫过于合肥大战时,甘宁百骑闯联营,旋即张辽率部反击。从某种意义上,并无区别。只是曹朋现在的状况,似乎更加危险。

取出一块粗布,慢慢缠绕在手上。

曹朋将双手缠好之后,抓起河一大刀。双手握柄,照空中连续几次劈斩。

精神在一刹那间,仿佛达到了一个奇异的妙境。他笑了笑,将大刀收入麂皮刀鞘之中,迈步走出府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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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场内,灯火通明。

临时五百悍卒环绕校场周围。正中央点将台下,百名被挑选出来的勇士,列队整齐。夏侯兰,潘璋、周仓、邓范、王旭五人,已在校场中恭候。在数百双目光的注视下。曹朋昂首挺胸,登上点将台。一袭短襦,外罩皮甲。腰间斜跨兜囊。曹朋走上点将台之后,神情自若。

清冷的目光,扫过台下众人。

刹那间,整个校场鸦雀无声,只有那松油火把,噼啪噼啪燃烧的声音。

“我知道,你们很多人在心里骂我!”

曹朋开口道。

他声音不大,正处于变声期,还有一点点的稚嫩。

“你们很多人在骂我,把你们挑选出来,是去送死。”曹朋看着那些人,从他们的目光中,看出了一丝丝波动。其实,不止是这些兵卒,包括周仓五个人在内,也不禁感觉到奇怪。

“没错,你们的确是赴死……不过,我带领你们,一同赴死。”

曹朋猛然大声吼道,‘一同赴死’,‘一同赴死’的声音,在校场的上空回荡不息,久久不散。

校场中好像炸开了锅一样,嗡嗡直响。

“这里很多人,都认识我。”曹朋接着说道:“我不喜欢打仗,甚至厌恶打仗……可是,我们现在,却必须提起刀枪。这一仗,非我们挑起,而是城外的那些贼人,他们嫉妒在过去一年里,海西所取得的成就,他们嫉妒在过去一年里,你们过上了不愁温饱的富足生活。

谁愿意流血?谁又愿意送死?

包括我在内,也向往马放南山,无忧无虑的生活。

可是,吕布不愿意,陈宫不愿意,那些只知道抢掠,只知道破坏的混蛋们不愿意。同样,他们也不愿意你们过上好日子,因为他们过不上这样的好日子,所以他们要破坏,要抢掠,要杀戮……”

曹朋的声音,在校场中回荡。

军卒们一个个屏住了呼吸,随着曹朋的阴阳顿挫,而露出愤怒之色。

甚至连周仓、潘璋和邓范,一个个也是须发贲张……是啊,我们在海西过的挺好,没有招惹谁,为什么要经历这样的磨难。他们的眼睛通红,他们的手在颤抖,胸中只觉一口气涌上来,让他们的血液顿时沸腾。

“我不是海西人,也不是曲阳人,可海西,却凝聚了我所有的心血。

我绝不会任人践踏我的努力,也不会任由他们肆意妄为。先前,贼军们的话你们都听到了……他们要我们鸡犬不留,他们要我们血流成河。你们的田地,你们的房舍,你们的老婆孩子,都会被他们践踏,蹂躏,摧毁……你们可以忍耐吗?我不能,我绝不会容忍他们的张狂。

我知道,他们人很多,数倍于我们。

可是我不怕……我要告诉他们,我们绝不屈服。即便是我丢掉了性命,也绝不会向他们屈服。

你们,谁想要再过以往那种衣不裹体,食不果腹的日子?你们谁想要再去过那种,被人肆意欺凌,任人践踏尊严的生活?我不愿意,我哪怕把我一腔热血流尽,也要捍卫我的尊严。

今晚,我将带你们赴死。

我会和你们并肩作战,没有什么海陵尉,没有什么曹公子,我和你们一样,只是一群为了保护自己家园,保护自己亲人不受欺凌的普通士兵。我将带你们赴死,与你们一起,流尽最后一滴血;我将带你们赴死,用我们手中的大刀,用我们的热血告诉城外的那些畜生,我不怕你们!”

校场中,依旧是沉默……

不仅仅是那百名勇士,还有那校场周围的军卒们,一个个身体颤抖,呲着牙,眼中死喷火一样。

“赴死!”

“赴死……”

也不知是谁,发出一声低吼。

刹那间,数百人同声呼唤,整个校场,如同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

“来人,上酒!”

曹朋大吼一声,立刻有人端着酒坛子,走上前来。

曹朋端起酒碗,朝着点将台下的百名勇士举起,“喝了这一碗壮行酒,黄泉路上我等斩阎罗。

来,干了!”

“干!”

曹朋将酒水一饮而尽,然后狠狠的把酒碗摔在地上,摔得粉碎。

潘璋上前,大声道:“璋请与公子赴死。”

“夏侯兰愿与公子赴死。”

“周仓愿与……”

曹朋目光清冷,沉声道:“此战无需太多人,只文珪与我同行即可。若我等战死,曲阳就请你们多多费心。贼军不得长久,不出旬月,必有变数发生。在此之前,曲阳就拜托你们。”

周仓三人还要再说话,却被曹朋眼睛一瞪,一个个闭上了嘴巴。

“我们,出发!”

曹朋看了看天色,纵身跳下点将台,大步向校场外走去。

潘璋紧随其后,而百名勇士,鱼贯而行。

眼见着就要走出校场时,忽见一人,从人群中冲出来,拦住了曹朋的去路。

“请公子带我赴死。”

那人年纪在二十四五的样子,身形魁梧而壮硕。斜背一个枪囊,约一米长短,一头露出两个寒光闪闪的铁枪头。他单膝跪地,大声道:“小人海西楚戈,愿与公子赴死,请公子成全。”

“你?”

潘璋轻声道:“这家伙是海民,身手不错。

只是头脑有些不太清楚,有时候疯疯癫癫,所以在军中,大家都称呼他做疯子楚戈,倒是一把好手。”

“你,想清楚了?”

“小人想清楚了……不外一死耳,区区贼兵,有何可惧?”

“既然如此,我准你与我赴死。”

曹朋大笑,上前一把拽起楚戈。这家伙,比曹朋高出半个头,一脸横肉,脖子短粗,面目狰狞。

“走,让那些下邳狗们看一看,我等海西好汉的本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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