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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外国人刚才还在来着,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听到凌浩问,所有人这才回过神来,田勇疑惑地嘟囔了一声,便将脑袋伸出洞口张望了一番,竟然一个人影都没有看见。

竹昕眉头皱起,看向凌浩道:“怪事,你不是说于教授认为这两个外国考古学家此行的目的未必是考古发掘,而是‘楼兰的黄金’吗?眼下黄金就在这里,怎么他们反倒是不理不睬,先跑掉了?再说了,我们现在被龙王鲵堵在王宫里,他们俩还能去哪儿呢?”

凌浩苦笑着摇摇头道:“看来一开始于教授就估计错了,他对这两人的判断只有一点是对的,那就是他们确实不是为了考古而来,没有什么人会为了考古这么玩儿命的。但他们也不是为了楼兰黄金,这点我早就觉得奇怪了,因为黄金这种东西,只要是在国内发现的,根本就没有可能大量带出境,他们一定还有别的目的。你放心好了,这个王宫就这么大,他们又跑不出去,估计是去寝殿那边了,我们跟过去看看,这两个人究竟想要找什么东西。”

大家鱼贯往洞外钻,鹏飞则是颇为不舍地看了那些黄金一眼,抓起一把金豆子就想往携行袋里装。凌浩等在洞口,看到他如此便说道:“这里不是公海,这些可都是国家财产,等你出去被考古队的人发现了,咱们的脸往哪儿放?再说了,这些叮当响的东西带着你不嫌沉吗?逃命的时候都跑不快,你又不缺这点儿金子,赶紧扔回去。”

左鹏飞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金豆子若有所思,然后果断地扔到了地上,从旁边又抓起几叠“金叶子”,就像是一摞扑克牌一样塞到携行袋里,既不鼓鼓囊囊,也不会发出响声,然后一副赖皮表情道:“咱们为了这笔巨大财富能够为人民造福,甘冒生命危险,国家知道了也要给我们奖励的不是么,提前预支一点也犯不着上纲上线吧。”这所谓的“金叶子”,可不是黄金做的树叶子,那纯粹是人们看武侠小说和电视剧造成的误解,“金叶子”是古时候黄金作为货币的一种流通样式。用黄金压制成长约10厘米、宽约4厘米,厚度比烤箱锡纸稍微厚点儿的金箔,大概4张能够1两重的样子,这事实上是华夏古代黄金流通的最主要样式之一,比金元宝可是常见多了。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方便。在古时候纸质银票还没有大范围普及的时候,商人们携带巨款去远方贸易,戴铜钱去太重了,白银也轻巧不了多少,黄金作为价值最高的货币,是大宗交易时用于支付的最好选择,不过金锭、金砖之类的放在包袱里太显眼了,很容易被贼人盯上,再加上“面值”太大,不好分解找零,这种薄片形状的样式优点就凸显出来了。首先一片只有四分之一两,“面额”算是比较小了,其次便于隐藏,样子像书册一样,这叶子的“叶”通“页”,夹在书中,隐藏在箱子夹层或衣服里子内,不易被人发觉又好携带,非常好用,一片金叶子足以让一个上京赶考的书生舒舒服服地在一家高档旅店里住上几个月了。

凌浩气得白了他一眼,懒得和他多废话,直接带着他最后从这个隐藏的金库中钻了出来。大家全都回到大殿,从另外一边向寝殿的方向赶去,史蒂文森他们两个除了去那边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了。

这王宫的建筑式样很是奇特,整个寝殿或者说“后宫”的建筑式样仿佛是体现了一种对太阳的崇拜,整体构造是一个如太阳光芒四射般的布局,中间是一座用五彩琉璃顶覆盖的小花园,既能够让阳光照射进来,又不会受到风沙的侵蚀,就像是个豪华的玻璃阳光房似的。当然,这里的花草树木早就化为烂泥了,但是石头喷泉水池、长椅、石床、动物和美女雕像这类东西还在,能够看出当年且末古国的国王还是很会享受的。以这里为中心,八条走廊延伸向八个方向,除了走廊两边会有些房间之外,每条走廊的最后一间寝殿里,住的都会是王室当中身份举足轻重的人,除了国王外,应该就是王后、嫔妃或王子、公主了。

凌浩他们正在这花园中四下张望,不知该往那条走廊前进的时候,一声清晰的石头敲击声立刻引起了众人的警觉,比较眼尖的雪婷在喷泉池边找到了已经奄奄一息的史蒂文森教授。他的耳麦和摄像头都被破坏掉了,面罩外面的摄像头谁破坏的无法确定,但耳麦在面罩里面,不摘下面罩是不可能把耳麦弄坏的,他的面罩没有摘下来过,很显然是他自己用牙齿咬碎的。他的脖子侧面有一道深深的伤口,虽然用手捂着,但鲜血已经将他周围一片湖水染红了,可见颈动脉已经被人用刀割断,要不是有潜水服裹着,说不定此刻他已经失血过多死了,饶是如此,现在也是出气多进气少,离死只差一步,神仙也救不了他了。

“这是谁干的?”田勇他们都警惕地拔出了鱼枪。

“这还用问吗?除了娜塔莎之外,还能有谁。”凌浩一看就明白了,这就是标准的“过河拆桥”“黑吃黑”桥段,在得到好处前大家可以合作,而到了好处唾手可得的时候,来分一杯羹的人自然是越少越好。

凌浩从携行袋里掏出一个备用的折叠软面罩,给史蒂文森换上,虽然保温效果和各项功能比硬质头盔面罩差得多,但里面的通讯耳机却是可以让双方能够交谈了。

“你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如果不想让杀你的人踩着你的尸体得逞,那就把一切都告诉我吧。”凌浩说话很直接,因为对方也确实快不行了。

史蒂文森苦笑了一下道:“是我太天真了,阴沟里翻了船,只能怪自己眼瞎,不过你说得对,我死了也不能让那条毒蛇得逞,我愿意把一切都告诉你们,希望你们阻止她,最好也送她下来,让我在下地狱的路上有个伴儿。我和娜塔莎的确都是考古学家,表面上也确实为国家博物馆和大学工作,不过我们也同时有着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我为军情六处工作,娜塔莎则是一个cIA和俄国FSb的双面间谍,这个任务是哪边交给她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你们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不是楼兰的黄金?”凌浩打断了他的身份介绍,单刀直入地问道。事实上他俩是什么身份并不重要,在这片土地上,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让其带走任何我们的历史遗产,因为如今的华夏,已经不再是一百年前任人欺辱的华夏了。

“黄金?我们只有两个人,其他的都是真正的考古队员,我俩能带走多少?我们的真正目的是‘达摩克利斯之剑’。”

“啥?‘达摩克利斯之剑’?真有那东西吗?就算有,又怎么会在东方?”凌浩等人震惊地看着史蒂文森,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达摩克利斯之剑”恐怕是这地球上自古以来最有名的剑了,事实上这剑之所以有名,倒是跟这把剑本身关系不大,或许这剑也就是一把普通的剑而已,它之所以出名,完全是因为一个人,那就是“达摩克里斯”。这是一个古希腊的故事,公元前四世纪西西里东部的叙拉古王迪奥尼修斯建立了雅典式的民主政权,但遭到了贵族的不满和反对,这使他感到虽然权力很大,但地位却不可靠,廷臣达摩克利斯就明显有篡位的野心。迪奥尼修斯布置了一次宴会,让达摩克利斯在宴会上坐到国王的宝座上。于是达摩克利斯穿上王袍,戴上金制的王冠,坐到国王的宝座上。当他举起酒杯,突然抬头看到在自己的坐位上方天花板下,沉甸甸地倒悬着一把锋利的长剑,剑柄只有一根马鬃系着,眼看就要掉在头上,吓得达摩克利斯脸色煞白双手颤抖,只想离席而逃。这时迪奥尼修斯王走出来说道:这把利剑就是每天都在威胁我的危险象征。这把剑我天天看见,它一直悬在我的头上,说不定什么时侯什么人或物就会斩断那根细线。或许哪个大臣垂涎我的权力想杀死我,或许有人散布谣言让百姓反对我,或许临国的国王会派兵夺取我的王位,或许我的决策失误使我不得不退位,如果你想做统治者,你就必须冒各种风险,杀身之险与权力同在。从此达摩克利斯不敢再有造次之想。因此,以后人们就用“达摩克利斯之剑”借比贪婪欲望背后所存在的杀机和危险了。

这只是一个传说,是不是真有这把剑还说不定呢,而且这事情发生在西西里,和且末又有什么关系?两者之间不但相隔十万八千里,时间也相差了近千年,这把“莫须有”的剑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这些间谍,或者说这些国家的特殊部门是怎么知道的?

史蒂文森当然清楚凌浩他们怎么想,气若游丝地说道:“事实上确实是有这么一把剑,而且后来还很传奇来着,这把剑是用陨铁锻打而成,上面有莫名的天然古朴花纹,锋利无比,是绝对的神兵利器。在罗马教廷的档案馆中有一本文献,是一个中世纪的修士写的,他是在偶然机会下得到了一些关于‘达摩克利斯之剑’后来去向的信息,然后便对这件事痴迷了起来,穷尽一生时间研究,最后将这把剑的来龙去脉几乎都研究透了,他死后,他的这本文献便进了教廷的档案馆,虽然没有多少人知道其存在,但是西方不少国家的上层却是知道的,并且从来没有放弃对这把剑的寻找,这也就成为了我和娜塔莎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根据文献记载,‘达摩克利斯之剑’后来到了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大帝的手中,他将其改名为‘战神之剑’,亚历山大大帝手持这把剑,吞并了波斯帝国,成为一代伟大君王。亚历山大大帝死后,这把剑一度销声匿迹,直到它再次出现,却是握在了奴隶义军领袖斯巴达克斯的手中,这位传奇人物手持‘胜利之剑’东征西讨,成就了一段史诗般的传奇,不过最后却是被大奴隶主克拉苏的大军击败身死,‘胜利之剑’又落到了‘智慧将军’克拉苏的手中。公元前53年,克拉苏的大军在被安息军大败后,6000名士兵在克拉苏长子普布利乌斯的率领下向东逃窜,一直来到了西域,被当时的大汉王朝接纳,这是血与泪的一场远征,据说到达大汉的士兵不足当初的一半,尤其是在西域受到了各个小国的阻拦和截击,在山穷水尽的时候,普布利乌斯将‘胜利之剑’献给了楼兰国王,这才得以逃得这两千多人的性命,最终得以踏上大汉土地。‘胜利之剑’是重宝,在楼兰灭亡的时候自然是和王族成员一同来到了且末,最后失陷在了这里。至于其他没有逃往且末的楼兰王族和子民在以往的附属小国支持下重新建立了政权‘鄯善国’,并一度发展得比过去的楼兰还要强大,那就是后话了。他们一直在寻找丢失的黄金和‘胜利之剑’,然而且末古城如同是人间蒸发了一般,凭空消失在了茫茫沙海之中,哪里有地方可寻?在遥远的西方,克拉苏弄丢了‘胜利之剑’,凯撒大帝震怒,也曾派了不少人向东寻找,然而这条路岂是一般人能走得的?所有人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凯撒之后直到安东尼的历代罗马共和国执政官和元老院都曾不懈地努力,想要找回这把剑,然而全都是空忙碌而已。这就是教廷档案馆文献的全部记载,这些内容那中世纪的修士又是如何得知的呢?华夏一个叫做骊靬的小县城里,一个盗墓贼挖出了一座古墓,古墓中竟然有一些写满拉丁文的木片,土夫子自然不认得拉丁文,因为木片比较完整,他也没有舍得丢掉,当然这种没人看得懂的东西也没有人会从他那里收购。当时是大明宣德年间,有不少西方传教士或踏着当年马可波罗的足迹或是跟随着三宝太监的船队来到华夏游历、传教,那位修士也是其中之一,在偶然间遇到了这个盗墓贼,他是认得拉丁文的,木片上的内容让他目瞪口呆,连忙花钱将木片买了,从此欧洲人才掌握了找到‘胜利之剑’的钥匙,这是一个隐秘的消息,开始只是在教廷和各国王室之间流传,渐渐地一些贵族和权臣也都有所知晓,清末民初一段时间,不停地有探险家到塔克拉玛干来探险,有不少人的目的就是且末古城,然而楼兰、莫高窟藏经洞等等沙漠古遗迹被相继发现,却就是找不到且末古城的所在。直到这一次,华夏展开且末古遗迹的考古发掘活动,西方自然有些记性好的国家立刻愿意资助并建议联合科考,目的就是想要找回这把被称为‘胜利之剑’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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