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厅一个角落里,白之雨和冯清雅相对而坐。
“之雨姐,你怎么会是邵子言的未婚妻?你赶紧跟他解除婚约!他不是好人!”
“先不说我的,你不先跟我坦白点什么吗?”
白之雨认真地盯着冯清雅,冯清雅心里咯噔一下。
她好看的脸蛋逐渐落寞。
她不想让白之雨知道自己跟邵子言的关系,她怕……她怕之雨姐误会她。
但是,之雨姐又是那么信任自己,还一次又一次地保护自己。
她深吸一口气,把这些年来的经历,都一一和白之雨坦白了。
她心里很是忐忑,怕白之雨听完以后看不起她,再也不跟她做朋友了。
白之雨看着她微红的眼眶拍了拍她的头。
“傻瓜!”白之雨严肃地跟她说,“你做的很好,你帮爸爸还了债,帮妈妈治好了病,帮弟弟提供了无忧无虑的读书生活。你已经很棒了。”
冯清雅的泪水夺眶而出,几乎崩溃地泪流满面。
她的心狠狠地被击中。
这么多年她深藏着这个秘密,不敢告诉妈妈,不敢告诉弟弟更不敢跟周围任何一个人说。
她害怕别人对她嫌弃的眼神和别有韵味的眼光。
就好像浑身赤裸被人紧紧盯着。
可是,她又能怎么办呢?
死掉的爸,病重的妈,幼小弟弟和破碎的她。
“我跟邵子言本身就没有感情,而且我们的婚约不会持续太久,你不用为我感到抱歉。”
“更何况,你是被逼的,你不是第三者,也不是什么情妇,你只是一个受害者。”
白之雨温柔而又坚定的语气让冯清雅愣住了,她不敢置信地看着白之雨。
受害者。
是啊,她只是个受害者!一切罪恶的源泉都是邵子言!
“谢谢你!之雨姐?”冯清雅抱住白之雨,泣不成声。
原文里多数是描写男女主之间的“强制爱”,很少描写男主对女主的暴力行为,也有,但似乎是为了过审,写得非常隐晦。
但是白之雨如今同女主活生生地待在一起,光是她手上上,就让她触目惊心。
“他还要关三十天,这个月我帮你找一套房子,再帮你报一个防身术的班,为了你妈妈你弟弟,你得自己立起来。”
“可是,我害怕,之雨姐,你不知道他这个人,他是一个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人!他不择手段的!”
“这是法治社会!他之前做的种种都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只是没有确切的证据,你应该寻求法律的帮助!”
女主的次元壁好像突然被突然打破,她睁大双眼,感到一直束缚在自己身上的枷锁。
啪嗒就碎了。
之后白之雨带女主去医院做了全身验伤,冯清雅买了录音笔和隐藏摄像镜头装在了自己身上。
这些在法庭上虽然没有作用,但是可以用舆论来推动。
接下来的一个月,白之雨陪着冯清雅一起学习防身术。同时,也一直不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向她不断普法。
她们一起逐渐收集了一些邵子言违法的证据。
三十天后,邵子言从看守所出来了。
他立刻就去找了冯清雅,却发现她已经搬离了原来的住所,根据管家提供的信息,她应该是在自己被拘留以后就没有回来过。
估计是住在白之雨那里,这个女人,处处跟她他过不去!
他四处寻找冯清雅的下落,但都无果。当他再一次打冯清雅的电话。
“马上回来,如果你不想让你的裸照被全网传阅的话!”
“你这个禽兽!”
“你别忘了,是你自己同意用自己的身体,来帮你父亲还债的。现在找到其他人帮你了,就翅膀硬了?白之雨有那么好心帮你?别天真了,你别到时候被卖了都还在给人数钱!”
邵子言在拘留所想了一个月都没想通,白之雨,她为什么要接近冯清雅,还各种帮她对她这么好。
装作一副对自己毫不动心的样子但却对自己的私生活调查得一清二楚。
她不会是喜欢自己,想处理掉冯清雅才对她这么好的吧?
越想越有可能。
哼,女人,居然用这种下作的手段引起自己的注意。他死也不会爱上她的,他要跟她结婚,然后让她活在无尽的痛苦之中!
“哼,你自己恶劣,不要以为全世界的人都跟你一样恶心!”冯清雅听他说话觉得每一句都无比恶心。
白之雨抢过她的电话,接听道:“邵子言,未经他人同意发送其裸照属于侵犯个人隐私和肖像权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外,即使不构成犯罪,该行为也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导致行政处罚,如罚款或拘留。”
“你是拘留所还没待够吗?”
女人充满挑衅的话从电话另一端传过来,邵子言想起过去三十天过的日子就忍不住浑身难受。
从小到大他还没过过这么憋屈的日子!
谁敢拘留他邵家大少爷!
白家!
具体一点是白家的亲家。
他找关系出去,有人堵着他不让他出去。
关键是他们家拿钱找的关系,大不过司法部的啊!
而且证据确凿,事实如此,人家还不是徇私枉法,一句“秉公执法”,谁来都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