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可以用榕树枝挤水凑合,可小姑娘不行,于是找到干净的淡水成了急需马上解决的问题。
不多时,项骜拿着一大片从头卷,卷成一个锥心的大叶子回来了,水欢接过时看到开口里面,是一大捧晶莹透亮的水。
迫不及待的喝了几口,味道也不错,起码没有异味,回味之下竟还有些甘甜。
尤其那冰凉的液体顺着喉管直达身体深处并扩散开来的感觉,简直不要太舒爽。
一口气喝光了叶中所有的水,十多个小时的消耗和吃烤鱼带来的干渴迎刃而解。
“还喝吗?”
“够了够了,我喝饱了,可是你喝什么呀?”
“我再去找点不就行了。”
这次男生也灌了满满一捧,然后坐回原位,道:
“该休息了,明早太阳一出来,咱们得趁着白天抓紧赶路。”
“是有点累了,不过在睡觉之前我想问你个问题。”
“是要问我从哪儿找的水吗?”
“嗯。”
“就是露水,卫生方面当然比不上白开水和纯净水,但勉勉强强达到了直饮的标准,肠胃只要不太弱的人喝了一般没有问题。
如果按照中医的理论,露水还是有药用价值的,用它煎药的药效要远超过普通的水。其中原因说的玄一点是它经过一白天的光照,于夜间形成,身上有‘日月之精华’;而用科学解释的话,大概是露水在凝结过程中会包裹一些稀有矿物质、微量元素进去,对一些病症确实有不错的疗效。
而在十二月份的阔东昼夜温差很大,正当午时时常能达到二十五六摄氏度,但到了凌晨时分,则能砍掉三分之二,直降到十度以下。
这么大的温差,正好是形成露水最好的条件,现在出去走走,几乎每一片树叶上都有,我一片一片的抖,让它们顺着叶尖流下来,积少成多就有了咱们喝到的那些。”
“原来如此,真不愧是能给《国家地理杂志》投稿的男人;不对,投稿的那些也很多只是学院派,哪有你这样的实干能力。”
“我距离男人还差着两年呢。”
“年龄算什么,那只是一个生理数字,而这里这个词承担的意义可不仅仅是性别那么简单。”
“我知道。”项骜笑道。
随后他又找来很多大叶子,在地上铺出一片干净整洁的区域,供水欢睡觉;而自己则找了棵树以半坐的姿势靠在上面睡,并不完全躺下。
她见状便问:
“你坐着睡不累吗?”
“还好,能睡着。”
“为什么不躺着呢?”
“这样一旦发生危险,可以最快的站起来;我试过,和全躺相比这样能快一秒钟左右。”
“你这种机警的本能感觉像是刻在骨子里的,非洲大草原上那些野兽恐怕比之不过。”
“我当你是在夸我咯。”
“本来就是在夸你啊,你懂我的意思!”
“懂,行了,赶紧睡吧。”
而小姑娘虽说又累又乏,可从小锦衣玉食的哪里在这种环境里睡过觉?相比柔软舒适的床榻,地面又冷又硬还没有枕头,以及每次一闭眼都会有种黑暗里会窜出什么怪物将自己拖走吞入腹中的错觉都让神经无法放松入眠。
身旁仅有的那点光亮此时也不足以提供足够的安全感,尤其男生这会儿的位置还隐没在了照明范围之外,恍恍惚惚的好像这里只有孤身一人。
“项骜,你还在吗?”
“我在,怎么了?”
一句呼唤,高大的身影迅速从光影中出现并来到身边。
“没事,就是有点害怕,看不到你睡不着;而且这里的地也太硬了。”
“要不我把衣服脱下来再给你垫上?然后在你身边不走远。”
“那不行,这里虽然没有零下可也挺冷的,你光着再冻感冒怎么办?虽然身体好可也不是这样糟蹋的,不能傻小子睡凉炕。”
这下项骜也没了主意,他挠挠头正要想说点什么,水欢却有点羞赧道:
“你就不能牺牲一下嘛?”
“牺牲?怎么牺牲?”
“给我当枕头用一用,怎么样?”
“你要睡在我...身上?”
“这话让你说的怎么这么难为情呢。”小姑娘这样低头讲着,也算是承认了。
“行,我揽着你。”
随后,她便依偎在了他的胸膛前,一双有力的臂膀将人环绕在中间。
那种温暖感可以驱走这里的一切潮湿和阴冷。
那种踏实感更能将一切不安赶到九霄云外。
两人就这么在林中度过了一夜。
在晨光微熹之际,项骜已经睁开眼睛,看着怀中仍在酣睡的小姑娘,有点不忍心叫醒,便又等了好一会儿,几乎要天光大亮时趁着水欢翻身的工夫将人喊了起来。
后者起身伸了个懒腰,道:
“你睡得怎么样?”
“还行,你呢?”
“我睡得可香了,比在家都香;以前经常做梦,睡得很浅,但这次格外深,是不是你的体味对我有催眠作用?”她笑道。
“你可别闹,我这一身汗身上除了汗臭味还能有什么别的味道?没把你熏到我已经很庆幸了。”
“我认真的,可能就是这种气息能让我放下一切紧张吧,所以睡得才好。”
“不管怎么说,休息充分便是好的,咱们走吧。”
“嗯。”
路上,水欢又想起了昨晚的大黑鱼,虽然不知道真相,但也隐隐感到它不是啥好东西,遂道:
“在湖边你为什么死活不让我去碰那条鱼?”
“因为我听过一个民间传说,和这个有关;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不能让你冒险。”
“什么传说?”
“有句老话叫‘山上不捡肉,水里不捡鱼’,这里的鱼在民间被称作‘引路鱼’,就是故意在岸边引诱别人去捞,你靠近一点它便往里动一点,直至把你引入深水区或被水草缠住或被淤泥陷住而溺死。
一般应对方法也简单,就是不理它,它便没办法了;但昨天碰上的这个有点本事,能扰人心智,看来是个要成精的老手了。”
“我想起来了,你拽我回来的过程我好像断片儿了,什么也想不起来......这个事不能深琢磨啊,有点吓人,好像灵异故事的感觉。”
“那就别深想,人最怕心理暗示。”
“好吧,你刚才还说了一个‘山上不捡肉’,这又是什么意思?”
“在山上碰到带着肉的新鲜动物尸骸,很多不是虎便是熊故意留下的,它们会用这个作为诱饵,引诱一些其它小型猎食者过来啃食,然后再出动将其也变成腹中物,类似黄雀在后的意思。
而这里的‘小型猎食者’中也包括人,所以在山林中看到这个远远的绕开准没错;有些经验不足的猎户贪图便宜过去想割点带回家,结果被躲在不远处的虎、熊偷袭,然后把命丢了。”
“想不到其中还有这么多门道,不过老虎和熊能这么聪明真是挺让人意外的,这种方法已经不像是动物能做得出来的了。”
“没什么奇怪的;虎在丛林中捕猎,只要没有特别的必要,从不和目标发生正面冲突,均以偷袭为主,为的是将胜利的代价最小化,所以它懂得很多战术避免激烈对抗,多用技巧和策略拿下对手。
所以世人常说狼如何狡诈,其实真论起来,虎在这方面要更甚不止几筹。
举个例子,世界上八种最喜欢吃人的猛兽里,狼是根本上不了榜的,而虎是仅次于鳄鱼的第二名,但也不过是数量太少,如果多起来那第一的位置就不会是爬行动物了。
比如在20世纪初,尼泊尔有一只叫‘查姆帕瓦特’的雌性孟加拉虎,它是少数没有固定领地的虎,以到处流窜为生,由此穿越边境抵达印度,然后开启了非常血腥的一生。
该虎在被击毙之前,于七年间吃掉了427人,有好几个村子因为畏惧它搬离了世代居住的祖地;当年英帝国远征军都没办成的事,却被一头老虎做到了。
而能和人类周旋这么久,靠的就是高超的智商和战术。
说起来这跟我打死的那头狼王‘莽古斯’有点像,但其造成的损失、杀伤的人命,远不是后者能比的。
尤其为了击毙‘查姆帕瓦特’,印度政府甚至出动了军队,在重火力的掩护下才做得到的。
如此后果便是在它死后,不少当地居民捐款建造了一座巨大的寺庙用于镇压其尸骨,因为传说这是一只得了道的‘虎妖’。
而在咱们这里,‘为虎作伥’作为成语也是指虎有将死者魂魄控制住,驱使为己用的能力。
这么说吧,作为能和神兽相提并论的动物,老虎已经被赋予了很多超自然色彩。”
“神兽?你说的是龙?”
“嗯。”
“还真是,龙虎斗、龙虎相争、龙盘虎踞......它俩确实常常一起出现,这么说虎的出镜率好像比凤还高;这样的确能从侧面说明它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了。”
项骜应了一声,随后接着道:
“至于熊,熊自古以来就以残忍着称,特别是棕熊;在关外、在西藏、在阿拉斯加、在北海道、在整个中亚和北欧,它都是野蛮、暴力的象征。
熊特别擅长伪装自己的意图,晃晃荡荡好像人畜无害的走过来,让目标放松警惕以为这只是个憨厚老实的大家伙而已,可当距离足够近时会突然发动攻击,这和虎藏起来偷袭不太一样,但也具有很强的迷惑性。”
“看来我有关动物的知识得恶补了,以后多给我讲讲好嘛?”
“我知道的也不多,不过你要想听,我可以现学。”
“好,那说定了,回去你要当老师给我上课!”
“好。”
“不过...有没有人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
“我也是听你讲这些才想起来的——你生气的时候,特别像一头即将发威的老虎,有一种摄人心魄的冲击力。”
项骜闻言笑道:
“你直接说眼睛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