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员工休息室只剩下江时一个人。
他捋了下刚才在他晕倒的那几秒中,他脑子里被强制塞进来的那段内容。
根据这些信息,江时知道他这是穿进了一本耽美狗血文,一个跟他同名同姓的炮灰身上了。
还是一个嫉妒主角受的蠢货炮灰。
这本书的剧情主要讲的是主角受林泽,是一位家庭贫困的大学生。
大四实习期间,为了多赚点钱,到了周末就会跟他在同一单位实习的大学同学一起去酒吧兼职。
本来在酒吧兼职还挺轻松自在的,赚的也比他在大学期间出去兼职赚的多,直到遇到了主角攻余北漠。
那天林泽像往常一样给包厢里的客人去送酒,被在包厢里跟朋友一起出来娱乐的余北漠见色起意,看上了。
当即语出惊人的放下话来要包养他,还让林泽出个价。
林泽虽然穷,但骨头硬的很,也看不起余北漠这种有钱人家的少爷,把人当作商品一样去衡量。
林泽没有犹豫,当场礼貌疏远的拒绝了余北漠这无理的要求。
余北漠被拒绝了,本来就没有生气,也不打算计较什么,既然人家不愿意,那就算了,没必要为难人家。
文中的余北漠拥有吊炸天的身家,他还犯不着逼迫人家,而且在他看来像林泽这种货色多的是,只要他想要,多的是人心甘情愿的把心献给他。
这样的小插曲笑笑也就过去了,但在好友的调侃下,余北漠忽然就起了逗弄林泽的心思,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找点乐子消磨一下时间。
一开始,余北漠并没有以多认真的态度去对待林泽,可时间久了,余北漠觉得这个人身上那股子的清高,越发迷人,慢慢的就沦陷了。
余北漠收起了他那副轻浮的态度,拿出了百分百的诚意,纡尊降贵,就差把心直接掏出来给林泽了,林泽任是不为所动。
文中对林泽的设定是个铁打的直男,根本就不可能喜欢余北漠。
只是后来因为一点小插曲,林泽迫不得已跟余北漠搭建了一段不健康的交易关系。
余北漠很享受跟林泽在一起的时光,但他知道林泽总有一天会离他的。
他让人在一个荒无人烟的郊外为林泽打造了一栋别墅,也是牢笼。
在林泽提出要离开的那天,他把人强制锁在里面。
白天会有人给林泽做饭,到了晚上就会离开这座巨大空洞,没有人气的地方,留下林泽一个人独自承担这未知的恐怖。
把林泽关在里面后,余北漠也不常来,只有到了周末才会回来。
来了也不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林泽一个人在那发疯,只要林泽不开口求他,余北漠是不会说话的。
在别墅里做饭的阿姨也不搭理林泽,无论林泽说什么,阿姨好像把他当成空气一样,连看他一眼都不看。
长时间自己呆在这个没有人的别墅里,每晚都被窗外风吹动树枝碰撞的声音和不知名动物的叫声给吓到。
林泽的神经变得异常的脆弱,一点风吹草动都能把他吓个半死。
明明很害怕自己一个人待在这个如同置身在满是妖怪的地方,却怎么也不肯开口向余北漠服软。
直到林泽开始出现幻觉,无论他在这栋别墅的那个角落,都能看到科学无法解释的一些神秘物种。
林泽受不了这种精神上的折磨,终于向余北漠妥协了。
在一个无比平常的周日早上,这是余北漠要离开的时间的。
林泽跪在余北漠的脚边,控制不住自己颤抖的手,泪流满面的紧攥着余北漠的手,求余北漠留下来,不要让他自己一个人待在这个让他害怕的地方。
看着林泽这副脆弱的模样,余北漠满意的笑了,他知道他的计划奏效了。
林泽对他产生了浓重的依赖感,人已经废了,不可能再独自一个人生活了。
余北漠把林泽抱起来,离开了这座承载着林泽这一生不愿再回忆的痛苦经历,和满是防护栏的别墅。
林泽的神经已经不正常了,余北漠如愿以偿的把林泽永远留在了身边。
而林泽彻底成为了一株永远离不开大树的菟丝花。
顺了一遍内容后,江时的心情略显复杂,在他看来,余北漠就是个人渣。
一个只顾着自己爽,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从来不管别人的意愿,就强行把人留在身边,还把人给搞成了神经病的超级无敌大变态。
林泽也是实惨,明明什么也没有做,就被这么一个极端的人给盯上。
好好的一个人,未来有无限可能的林泽,被人渣给逼成这副模样。
林泽悲惨的命运让江时感到同情。
江时自身还算是个比较正直的人,但他并不打算多管闲事去干扰他们之间的因果。
江时还是一个比较惜命的人的,他还没搞清楚这个世界是一个怎样的社会,要是一不小心把余大少给惹怒了,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况且原主的结局也没好到哪里去,虽然说是原主自己作的,但现在活在这里的是他啊,他可不想落得跟原主一样的下场。
江时和原身一样是个孤儿。
十岁那年,原主的父母双双去世,没有亲戚愿意接纳他,从小吃百家饭长大的。
好在原主嘴巴甜,很会讨人欢心,村里的男女老少都很喜欢他,就是学习不太好,十九岁高中毕业后就去城里打工了。
他找了份在酒吧工作的活,原主长的不错,又能说会道,每次都能讨得客人的欢心,每晚营销出去的酒水是别人的两倍多,得到的小费都快赶上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说原主是这家酒吧的一哥也不为过。
原主在的这家酒吧是一所高端消费的场所,也是主角攻朋友开的店,来的都是些非富即贵的人。
在酒吧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原主一直保持着初心,努力赚钱,在工作期间有不少客人对他抛出一个丰厚的报酬想要包养他,男的女的都有,不过男客人占大头。
原主都拒绝了,他没有什么特别伟大的理想,他只想老老实实的工作攒点钱在城里盘下一小块地,开个杂货铺啥的。
把他上学时,村里面给他集资的学费给还回去,娶一个他心爱的姑娘平平淡淡过一生。
直到主角受的到来,动摇了他一哥的位置,他以前的熟客似乎更喜欢这个新来的漂亮笨拙的小孩,以前围在他身边巴结他的人也全都一边倒向了主角受。
只有郑煊辉,无论好坏都从一而终的站在原主这边,没有一丝动摇。
郑煊辉是原主在城里交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原主唯一的朋友。
原主看不惯主角受明明什么好处都被他捞着了,却还是一副假清高的样子。
也嫉妒主角受的到来把他的客人都给抢走了,害得他离开小店的目标又远了一步。
原主和郑煊辉明里暗里的嘲讽主角受,不过主角受很善良,没有因为原主对他的不友好而讨厌他,平常见面了总是笑眯眯的和他打招呼,有时候还会给原主让单。
原主没领情,变相的以为主角受这是在羞辱他,挑衅他,这原主能忍吗?当然不能啊。
原主给主角受造了些莫须有的黄谣,然后就出现了刚才吵架的一幕。
后来原主知道主角受被主角攻看上后,就下药给主角受,把主角受送到主角攻的床上。
想着从主角攻那里拿点好处,没想到,好处没捞着倒是被主角攻给送进大牢里了。
原因是主角受宁死不屈,用伤害自己的方式让主角攻妥协。
当时主角攻对主角受已是用情至深,看到心爱之人受伤了,心疼的不行,立马就把罪魁祸首给抓住了。
其实没有抓,罪魁祸首是自己把自己送上门的。
被送进大牢后,原主也就彻底下线了。
江时作为一个三好青年,是非常厌恶原主这种小人做法的,再怎么着讨厌一个人也不用这么害人吧。
最后进大牢也是罪有应得,不过他既然代替了原主的身份,他决定要好好完成原主的心愿。
至于主角攻和主角受之间的爱恨情仇就不关他的事了,他俩爱怎么拉扯就怎么拉扯,爱怎么虐就怎么虐。
毕竟他俩的结局已经被天命给定了,不是他一个普通炮灰能改变的。
为了保护自己清白的社会背景,江时已经开始考虑换工作了,以他现在的身份,跟在主角身边无疑是一件危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