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能清楚的想象到,这是一片“中庭地白树栖鸦”的庭院,皎洁的月光洒落下来,若天边的红丝云彩。
空中,能听到它的声音,能闻见它的芳香,能摸到它的形体。
辰时,周俞举着酒杯,哭诉着天上的明月!
弟弟已经浑浑噩噩的的睡过去了,只有简素在自己的房间里织着毛衣,透过门帘窗盏,瞟见周俞像个醉鬼的样子。
走出来,手中拿着一件厚重的毛衣,披在周俞的双肩。他的脸颊有些红晕,额头有些发烫,冷不丁的,简素的手搭在周俞的肩膀上。
“公瑾,为何如此光景!在我们印象中,你都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千古功臣,必将载入史册,永垂不朽啊!”
“你有所不知,简素,我的家乡原本不在这里,我思念我的双亲,阔别黄鹤楼的一枕美梦,千里飘零,不知天降何愿,我却沦落于此!”
周俞的双脸,越发的红晕,跟夕阳西下的场景,截然没有什么两样。晚风吹拂,周俞的发梢在衣肩肆意飘摇。
不想趁人之危的简素,抵制住了内心的最后一丝幻想,她只是坐在旁边,双手托着大腿,陪着周俞心神不宁的聊起天来。
或许,她自己也不知道,周俞一席话语的深意。难道,他的家乡另有别处,为何回到久别重逢的故乡,他竟打不起一丝精神。
周俞还在仰望明月,喝着酒,唱着何儿。只听“嘟”的一声响起,有一个长方块的黑色物件掉落出来。
看着这个似镜片样的东西,竟然亮了,里面有山水景色的画面,只觉得分外新奇,简素拾起来,耐心地看着。
一条消息就在此时亮出屏幕来:大傻瓜,你今天怎么还没有回来,晚上没人陪我逛街,我都无聊死了,你要再不回我信息,我就真的不理你了!
如此普通的语言,可为何在简素的内心中,就像掀起了惊涛骇浪,她手指靠着脸,觉察有些寒冷,便站起身来,往大厅进去。
周俞半晌才发现简素已经回去,他扭过头,看着提示电量不足的手机,他好像想起了什么。
糟了,玥蓉找不到我,她一定着急死了!我得想办法回她信息啊!
在这个连手机信号都发送不出去的时代,又如何能够轻易的联系到自己的家人呢?
摇了摇酒瓶,他跌跌撞撞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简素在厨房给他打好洗脚水,和拿好毛巾,就在大厅,守望着这庭院的一草一木。
夜晚,时而会有野狼的呼叫。不过不用担心,这里虽然竹林一片,晚风习习,可野狼从来都不会在这里出没,这是来自十里开外的呼唤。
每处地方,都是精心设计的陷阱,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亥时,简素好像也累了。手垂着,靠在额头上,看着熟睡的周俞和弟弟二人,在自己的房间,她靠在床上,一会儿,就闭上了双眼。
待到鸟鸣花香的时候,公鸡报晓,圆日初升以后。简素伸了个懒腰,本来想着是一个起来的,可没有想到,看到庭院外,周俞和弟弟两个人玩得正酣。
“弟弟,你多久没和公瑾哥哥玩过了。今天,我们就痛痛快快的玩。”
“好啊,公瑾哥哥,这次你可要留下来,带我去打猎,到时候我们斩获一只野兔,全家人都有口福了。”
转过头的一瞬,看着没有梳头打扮的简素,端着一只木制的盆子,二人相互凝视,眼神停留几秒。
“你起来了啊,我看你还没醒,就带着弟弟一块玩耍,没有吵到你吧!”
“怎么会呢!”
弟弟笑得可开心了,露出已经缺损的两颗门牙,年龄在十岁左右。简素回完话语,遮住脸,不好意思的往厨房走去。
惨淡的天空,流露出不安的面容。随着离去的身影,留下哀默的悲伤。
用篱笆围成的院子,有好几个四四方方的菜地那么大。都是用一些比较坚硬,有韧性的竹子做成的。
周俞小碎步走出去,把门外的小鸡吃的食物进行更换。一般这种农家养的鸡,都是吃五谷粗粮长大的,抵得过城里面吃饲料长大的,当然,这只是在现代,古代三国之后的这段时期,历史上应该还没有研究出饲料的。
已然是第二次踏足古代战场了,这一次,他并没有过多的紧张,只是内心有稍许的忐忑与犹豫。
他摸着小鸡的头,回想起自己在北京城购买过年鸡仔的情景。也许是过完年大了一岁,时间步入2022年,他已经是21岁了。
淡淡的花香,翠绿的竹林,四周都是清寂的景象。只有从家的中间,开辟的一条能见度不高的小路,想来,这里也鲜少有人来往,虽比不得世外桃源的桃花源,可作为寻常人家,远涉江湖纷争,独自度过平淡烟火气的一生,问题是不大的。
这是二日己时,周俞胡乱吃过几口粗涩难咽的饭菜,喝了一碗小米粥,就带着弟弟出门去捕捉野兔了。
家中只留下简素一人,这不,太阳从东边的山崖上缓缓升起来,一丝透明的阳光,直接拍打在简素的脸上。只觉得,有些炽热,她赶忙把架子搭起来,洗了洗,刷了刷,忙忙碌碌的,又得一个上午。
来到一片荒芜的田埂上,周俞带着手中的弓箭,或许是太久没有使用过了,他觉得有些手生,力气也削弱不少,可为了在可爱的小弟弟面前装出精明能干的大哥哥形象,他还是哈了口气,搓了搓手,便展开现场指导与教学。
只见周俞半蹲下身子,闭着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直接瞄准对面的树干,他不紧不慢,拨动着弓弦,犹如利剑穿心一般直闪而过,弟弟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树干已经被分成了两半。
弟弟呆了,说不出话来了,只有周俞站起来,拉着他,逗他笑,调侃地说道。
“怎么样?弟弟,公瑾哥哥,没有骗你吧。”
“哇!这,这……”
“有什么你就直说。”
“你看那边。”
一只棕毛色的野兔,一瘸一拐地跑出来,刚准备远逃时,无奈伤势过重,支撑不了几下,就直接摔倒了。
“我的天!我竟然射到了一只野兔。真的神了。”
他摸着头发,看着弟弟满面的崇拜,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又转过身去,心里一想:奇了怪了,我明明没有看到野兔,怎么歪打正着,还射中了么?
回过身,周俞佝偻着身子,小心的潜行到野兔的旁边,虽然嘴上说着要吃野兔,可真到箭拔下的那一刻,他竟然有些不舍。
于是转过身,对弟弟说到,并拉着他的手。
“弟弟啊,你平常不是一向最听公瑾哥哥的话吗?那你答应哥哥一个请求好不好。”
“哦,什么?”
“不要吃这只野兔,行吗?”
“公瑾哥哥,这是我们好不容易弄到的战果,为什么不吃,中午还等着用餐。”
“你这小孩子,话还挺多的,我们不如把它养起来,等以后大了,再吃也不迟啊。”
周俞又一次说出了违心的话语,他是个重感情的家伙,总是能够轻易的拿起,却十分放不下。
归去的时候,已经闻到简素制作的饭菜的香味了,看样子,今天中午的菜肴,可能比昨天晚上还要丰盛。
因为昨晚,是贸然来到的,而今天中午,有了充足的时间准备,就能够多准备一些上好的菜肴。
“公瑾,弟弟,你们洗洗手,就可以吃饭了。”
披着头巾,简素的脸已经黑成了木炭头,她仍吹着灶台里,快要熄灭的火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