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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郑一鸣在一家酒吧找到了一份比较固定的工作。是做服务生,薪水不是很高。基本工资加提成,工作是签单,拿酒,帮客人结帐。

郑一鸣之所以去酒吧上班,是因为上班时间是在晚上8点到凌晨3点左右,这样他白天可以有时间送外卖,跑快递,甚至在大街头发传单广告。

郑一鸣对元绿娅说;

“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让你读完高中,然后再让你上大学。女孩子上了大学,身份会高贵些,以后比较容易找份好工作,坐办公室,做白领什么的。”

元绿娅眼泪汪汪地说:

“鸣哥哥,你真好!你是这个世上对我最好的人。”

郑一鸣微微一笑:

“你是我妹妹是不是?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但元绿娅,并不认为郑一鸣是她哥哥,她说:

“我不要做你的妹妹,我要做你的女朋友!”

郑一鸣吓了一大跳:

“女……女朋友?”

元绿娅点点头,语气坚定:

“是,我要做你女朋友!我以后要嫁给你,做你的妻子!”

元绿娅觉得,她对郑一鸣的爱,就像一股寒流,已经慢慢地侵入她的体内,在血液里滋生着,让她无法逃脱,欲罢不能。

郑一鸣在酒吧做服务生不到一个月,有一位主唱因为薪水的问题,和老板吵架,一气之下便不干了,另外一位主唱生病了,请假没来。

是周末,生意很好,客人很多,把酒吧挤了水泄不通。

老板很着急,一下子少了两位主唱,剩下的一位,撑不了整个场面,单单是热舞,题目很是单调,客人会有意见的,说不定,会影响今后的生意。老板正在手足无措,无计可施间,郑一鸣突然走过来,对他说:

“老板,我也会唱歌,能不能让我试一下?”

郑一鸣之所以有这个勇气,是因为他发觉,酒吧那几位所谓的歌星,其实唱起歌来,都不及他好。不可否认,郑一鸣毛遂自荐,是怀着一点点有野心的,他想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表现一下自己,到底在酒吧做歌星的收入,要比做服务生高出很多。

老板看他。

郑一鸣很年轻,瘦瘦高高的,五官有说不出的清秀,他的神情里,有着一般服务生不曾有的傲气,而且他的目光很自信,估计不会怯场——不会怯场,就是成功的一半,哪怕他唱歌不怎么样,可他的外形好,是小女生所喜欢的那类型,为什么不让他试试呢?

不过,老板还是不放心。他问:“你会唱歌吗?”

郑一鸣说:“会。”

他当场清唱了一段《老鼠爱大米》:“……不管有多少风雨,我都会依然陪着你。我想你,想着你,不管有多么的苦,只要能让你开心,我什么都愿意,这样爱你……”

老板的眼睛亮了起来。咦?唱得还不错,有点水平。老板说:“小伙子,那你今晚就上场唱。记住,要表现好。”

算是病急乱投药。

老板想不到,郑一鸣不但表现得很好,而且极受欢迎。郑一鸣很具有明星相,仿佛天生就属于舞台的,化了淡妆的他,更加俊秀,唇红齿白的。

他站了在舞台的中央,抱着一把吉他,疯狂地弹了起来,就像要把吉他弹碎了的样子,非常非常的冷酷,非常非常的迷人,是那样的神采飞扬,那样的锋芒逼人。

台下的观众无比狂热,不时送上热情的掌声,气氛推到了极点。

老板惊喜莫名,他想不到,郑一鸣会是一匹千里马——千里马没遇到伯乐之前,总是不起眼。

郑一鸣刚刚下场来,老板便迫不及待找了他,和他讲条件,如果他答应在他的酒吧做驻唱歌手,签三年合同,那他愿意出钱找专业老师,对他实行培训,包装,打造为酒吧的当红歌手。

郑一鸣极是惊喜,一口答应下来。

经过一位艺校的专业老师的培训和包装后,如老板所说的那样,郑一鸣在酒吧很快红了起来,很受欢迎,特别受到那些女生们欢迎。

生活终于稳定了下来。

郑一鸣做歌手后第一个月领薪水,刚好那天他休息,因此带了元绿娅去吃麦当劳。元绿娅很是兴奋,因为她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这些洋快餐。她点了一大堆的东西,汉堡包,薯条,脆香鸡,麦辣鸡翅,可口可乐,最后还要一个圆筒冰激凌。

他们坐在一个靠近窗口的位置。

郑一鸣一边呷着红茶,一边微笑着,带着溺爱和纵容的目光,看着坐在他对面的元绿娅狼吞虎咽。

元绿娅把嘴巴塞得满满的,一边手舞足蹈,含糊不清地说:“以后我大学毕业了,要挣很多很多的钱,然后我要买一辆宝马车,天天开来这儿吃麦当劳。我不吃饭,我就吃麦当劳!麦当劳这么好吃!”

郑一鸣忍不住笑了起来。

从麦当劳出来,天色已渐渐暗下来,黄黄的,像了一只柑的月亮,连滚带爬的从了云端里出来。远近的灯光,也陆陆续续亮了,转眼,已是万家灯火。

元绿娅吃得太饱,走不动了,她说:“鸣哥哥,我肚子痛。”

郑一鸣关心地问:“真的是很痛?”

元绿娅使劲地点头:“嗯。”

郑一鸣瞅着她,在昏暗的光线中,他的眼睛很明亮,眼球清澈得如浸在溪水中的玻璃球。元绿娅眨着眼睛,也看着郑一鸣,脸上似笑非笑。其实,元绿娅肚子并不是很痛,她只不过是逗着郑一鸣玩的。

谁知,郑一鸣竟然信了,走到她跟前,蹲了下来,他说:

“来,我背你。”

元绿娅“咯咯”地笑,还真的爬到郑一鸣的背上,紧紧的搂着他的脖子。郑一鸣的背,有点单薄,但很温暖,有着淡淡的男孩子特有的气味,很青涩的香,给元绿娅一种很安全,很温馨的感觉。

郑一鸣就这样的背着元绿娅,肆无忌惮地走在大街头,两人也不理会旁人的目光,仍然我行我素。

周围热气氤氲,热闹非凡,到处都是人来人往。各式小摊子,各式人类,灯下影影绰绰,众人面目模糊,又似群魔乱舞。没过多久,郑一鸣在一家酒吧找到了一份比较固定的工作。是做服务生,薪水不是很高。基本工资加提成,工作是签单,拿酒,帮客人结帐。

郑一鸣之所以去酒吧上班,是因为上班时间是在晚上8点到凌晨3点左右,这样他白天可以有时间送外卖,跑快递,甚至在大街头发传单广告。

郑一鸣对元绿娅说;

“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让你读完高中,然后再让你上大学。女孩子上了大学,身份会高贵些,以后比较容易找份好工作,坐办公室,做白领什么的。”

元绿娅眼泪汪汪地说:

“鸣哥哥,你真好!你是这个世上对我最好的人。”

郑一鸣微微一笑:

“你是我妹妹是不是?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但元绿娅,并不认为郑一鸣是她哥哥,她说:

“我不要做你的妹妹,我要做你的女朋友!”

郑一鸣吓了一大跳:

“女……女朋友?”

元绿娅点点头,语气坚定:

“是,我要做你女朋友!我以后要嫁给你,做你的妻子!”

元绿娅觉得,她对郑一鸣的爱,就像一股寒流,已经慢慢地侵入她的体内,在血液里滋生着,让她无法逃脱,欲罢不能。

郑一鸣在酒吧做服务生不到一个月,有一位主唱因为薪水的问题,和老板吵架,一气之下便不干了,另外一位主唱生病了,请假没来。

是周末,生意很好,客人很多,把酒吧挤了水泄不通。

老板很着急,一下子少了两位主唱,剩下的一位,撑不了整个场面,单单是热舞,题目很是单调,客人会有意见的,说不定,会影响今后的生意。老板正在手足无措,无计可施间,郑一鸣突然走过来,对他说:

“老板,我也会唱歌,能不能让我试一下?”

郑一鸣之所以有这个勇气,是因为他发觉,酒吧那几位所谓的歌星,其实唱起歌来,都不及他好。不可否认,郑一鸣毛遂自荐,是怀着一点点有野心的,他想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表现一下自己,到底在酒吧做歌星的收入,要比做服务生高出很多。

老板看他。

郑一鸣很年轻,瘦瘦高高的,五官有说不出的清秀,他的神情里,有着一般服务生不曾有的傲气,而且他的目光很自信,估计不会怯场——不会怯场,就是成功的一半,哪怕他唱歌不怎么样,可他的外形好,是小女生所喜欢的那类型,为什么不让他试试呢?

不过,老板还是不放心。他问:“你会唱歌吗?”

郑一鸣说:“会。”

他当场清唱了一段《老鼠爱大米》:“……不管有多少风雨,我都会依然陪着你。我想你,想着你,不管有多么的苦,只要能让你开心,我什么都愿意,这样爱你……”

老板的眼睛亮了起来。咦?唱得还不错,有点水平。老板说:“小伙子,那你今晚就上场唱。记住,要表现好。”

算是病急乱投药。

老板想不到,郑一鸣不但表现得很好,而且极受欢迎。郑一鸣很具有明星相,仿佛天生就属于舞台的,化了淡妆的他,更加俊秀,唇红齿白的。

他站了在舞台的中央,抱着一把吉他,疯狂地弹了起来,就像要把吉他弹碎了的样子,非常非常的冷酷,非常非常的迷人,是那样的神采飞扬,那样的锋芒逼人。

台下的观众无比狂热,不时送上热情的掌声,气氛推到了极点。

老板惊喜莫名,他想不到,郑一鸣会是一匹千里马——千里马没遇到伯乐之前,总是不起眼。

郑一鸣刚刚下场来,老板便迫不及待找了他,和他讲条件,如果他答应在他的酒吧做驻唱歌手,签三年合同,那他愿意出钱找专业老师,对他实行培训,包装,打造为酒吧的当红歌手。

郑一鸣极是惊喜,一口答应下来。

经过一位艺校的专业老师的培训和包装后,如老板所说的那样,郑一鸣在酒吧很快红了起来,很受欢迎,特别受到那些女生们欢迎。

生活终于稳定了下来。

郑一鸣做歌手后第一个月领薪水,刚好那天他休息,因此带了元绿娅去吃麦当劳。元绿娅很是兴奋,因为她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这些洋快餐。她点了一大堆的东西,汉堡包,薯条,脆香鸡,麦辣鸡翅,可口可乐,最后还要一个圆筒冰激凌。

他们坐在一个靠近窗口的位置。

郑一鸣一边呷着红茶,一边微笑着,带着溺爱和纵容的目光,看着坐在他对面的元绿娅狼吞虎咽。

元绿娅把嘴巴塞得满满的,一边手舞足蹈,含糊不清地说:“以后我大学毕业了,要挣很多很多的钱,然后我要买一辆宝马车,天天开来这儿吃麦当劳。我不吃饭,我就吃麦当劳!麦当劳这么好吃!”

郑一鸣忍不住笑了起来。

从麦当劳出来,天色已渐渐暗下来,黄黄的,像了一只柑的月亮,连滚带爬的从了云端里出来。远近的灯光,也陆陆续续亮了,转眼,已是万家灯火。

元绿娅吃得太饱,走不动了,她说:“鸣哥哥,我肚子痛。”

郑一鸣关心地问:“真的是很痛?”

元绿娅使劲地点头:“嗯。”

郑一鸣瞅着她,在昏暗的光线中,他的眼睛很明亮,眼球清澈得如浸在溪水中的玻璃球。元绿娅眨着眼睛,也看着郑一鸣,脸上似笑非笑。其实,元绿娅肚子并不是很痛,她只不过是逗着郑一鸣玩的。

谁知,郑一鸣竟然信了,走到她跟前,蹲了下来,他说:

“来,我背你。”

元绿娅“咯咯”地笑,还真的爬到郑一鸣的背上,紧紧的搂着他的脖子。郑一鸣的背,有点单薄,但很温暖,有着淡淡的男孩子特有的气味,很青涩的香,给元绿娅一种很安全,很温馨的感觉。

郑一鸣就这样的背着元绿娅,肆无忌惮地走在大街头,两人也不理会旁人的目光,仍然我行我素。

周围热气氤氲,热闹非凡,到处都是人来人往。各式小摊子,各式人类,灯下影影绰绰,众人面目模糊,又似群魔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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