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是灯会,也会戴面具,但鲜有人像“二兔”这么奇装异服,一时间不禁猜测是哪对恋人,不愿被人知道玩得小情趣。
灯会,笙歌不稀奇,但是这一世不能做人,到底玩得不痛快。便也兴致勃勃参与其中,弥补这大半年半无聊赖的劲。
她走哪儿,便径直去哪。
手抓着她的子森便跟着去哪儿,穿过人群,带着他走的,是前面的她,一个粉色娃娃。
二楼窗前,一个银质面具的人问:“那是状元郎?”
护卫道,“身形像。”
“粉色兔子的女生是谁?”
护卫:“属下不知。”
灯会上,子森付钱买笙歌看中的彩灯。
灯会上最有特色的彩灯,皆是要猜中谜底,才能付钱买。
这边子森正付钱,那边笙歌脱手去别的摊位观赏去了。
一眨眼,一错身,子森便看不见粉色兔子。
穿过人群,东撞西撞往人前冲,皆看不见,忍不住大喊:“笙歌!笙歌!”
莫不是带着本体跑了?
子森后悔将巫蛊娃娃塞进去了。
“笙歌!”后方有人高喊。
笙歌回头,在石桥上招手,“这儿!”
街道灯火通明,石桥处只有行人自己拎着灯。
借着行走的灯火,子森看到了粉色兔子,跑过去,一把抱住,“以为你要跑了呢。”
笙歌朗笑,“我还期待明年能现身游赏呢。”
子森看着粉色兔子,即使他知道冰冷的面具下只是一具无脸布偶,“子森答应你。”
笙歌笑,指着桥下的船只,“我想游船。”
子森将买的灯递到她手中,牵着人去坐船。
一晚欢愉。
次日,新衣入朝,受皇上赏赐,入户部侍郎一职。
领旨,拜别百官,叩谢恩师后,子森去往私院。
二皇子站在亭前喂鱼。
“来了,坐。”
子森正襟危坐。
“成家立业,这业已立了,该成家了。”二皇子喂着鱼,不看人,“子森可有喜欢的姑娘?趁着机会,一并……”
“臣,无。”子森。
话被打断,二皇子瞥一眼人,继续喂着鱼,“那笙歌是谁?”
“一个无关紧要之人。”子森道。
“可以死的无关紧要之人吗?”
“……”
二皇子盯着湖面说,“子森,你身边人是谁,非你所定,你可知道?”
“是。”
“东苑县主一直追求我那三弟,你去表现表现。一个县主怎能配皇子?”
“是。”
皇城里开始流传着新科状元郎追求第一美人东苑县主的风流韵事,才子佳人最能勾起大家想象。
而之前在东苑县主身边还能见到的三皇子,也彻底没了身影。
与臣子争夺一女,还是身份配不上自己的女子,想争嫡的皇子绝不会干出这等子事。
笙歌冷冷看戏,看着这一场场朝廷下的暗流。
两年后,子森立功。二皇子在皇上面前美言,皇上赐婚:东苑县主与户部尚书结为联姻。
六月六,大吉,宜婚嫁。
一顶红轿,八人高抬,抬进了杨尚书府的府中。
新婚之夜,美人正襟危坐,等着新郎官揭盖。
笙歌暗戳戳地准备:不举不举不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