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为何就封赏太过?长乐乃是朕的掌上明珠,朕以前便说过,能治好长乐气疾者,便是这半壁江山朕也给得,如今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蓝田县,魏左丞你说封赏太过,是看不起朕,还是看不起长乐?”
太极殿内,李二见魏征第一个跳出来反对,不由眉头皱,顿了顿,他一脸不悦地冷哼道。
但魏喷子岂会因为李二不开心而退缩?这家伙就是贞观年间朝堂上最典型的一个刺头,跟李二对着干已经成为他的家常便饭了,“陛下,老臣没有看不起谁,但蓝田县下辖万户百姓,若是全部封给永安侯,那与西周的分封制何异?难道陛下想恢复周制不成?”
分封制!
听到这个敏感的字眼,殿内所有大臣,脸色纷纷变得认真起来。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从秦朝统一六国后,历朝历代开国皇帝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该采取哪种制度来管理国家,以保证江山社稷一直停留在自家人手中。
对此,秦始皇就想出了一些办法,将分封制废除,改为郡县制,至于郡县县长则由皇帝亲自任命,才能担任治理地区安定。不过秦朝却仅仅存在十五年时间便消失了,而后来许多开国皇帝就以秦朝消失的教训,又将分封制实行。
在实施分封制时,因为国内各地都是有皇帝的亲人所看管,关系非常密切,所以让当时百姓过得非常好,动乱也很少发生。但这只能在开国皇帝在位时,如果一旦开国皇帝驾崩了,接下来那便又是一场浩劫,许多藩王就会为争夺皇位,开始叛乱,例如西汉的“齐国之乱”和西晋的“八王之乱”!
不过到了唐朝时期,虽说有汉朝、晋朝的惨痛教训在前,但李二仍然想要复用分封制,封赏自己的儿子以及助他谋得皇位的大臣。
史书记载,贞观元年七月,李二找来萧瑀商议分封制,萧瑀这人极为推崇周礼,可谓是分封制最为积极的提倡者,他当时说过,“臣观前代国祚所以长久者,莫若封诸侯以为盘石之固。秦并六国,罢侯置守,二代而亡;汉有天下,郡国参建,亦得年余四百,魏、晋废之,不能永久,封建之法,实可遵行”。
李二终于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人,大为欣喜,当即就要颁布政令,开始大肆封赏手下有功的大臣,但关键时候,李二的想法却遭到了以房玄龄、杜如晦、魏征、李白药、颜师古为首的大臣的强烈反对,因为在他们看来,分封制乃是国家祸乱之根源,一旦开了这道口子,日后的大唐必然陷入各地诸侯混战之局面。
所以当时的朝堂上分为了“反分封制”和提倡“分封制”的两大派,不过在李二的前后思考下,最终还是决定先不用分封制了,“反分封制”一派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如今旧事重提,房玄龄、杜如晦等人,也有些坐不住了。
“混账!”
坐在上首的李二,如何不知道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他面色一变,拍案而起,指着魏征勃然大怒道:“魏玄成你莫要混淆视听,朕不过是将蓝田县划给永安侯当封地,这与分封制何干?”
见李二如此震怒,朝堂群臣立马息了想要上去凑“热闹”的念头,如今李二登基时日渐久,积威日重,不少大臣还是挺惧怕他发火的。
房玄龄、杜如晦面面相觑,最终二人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长孙无忌,可是后者居然闭着眼睛,叉着手,站在原地就跟睡着了一般!
开玩笑,长乐是长孙无忌的外甥女,如今李泽轩救下长乐,不管怎么说,长孙无忌这个当舅舅的就必须承下这份情!在这件事情上,他就算不支持,也不可能去反对!再说了,他心里也觉得魏征这次有点小题大作,不过是蓝田县的一县之地,虽然相对于李泽轩的爵位来说有些逾制,但强行跟分封制扯上关系,未免有些太过牵强了!
“读”懂了长孙无忌的态度后,房玄龄、杜如晦二人对视一眼,互相摇了摇头,最终还是没有出去替魏征“出头”。
可怜的魏征,一下子成了孤独的“勇士”,以一己之力,直面李二的怒火!
但刺头之所以称之为刺头,就是因为其可以不惧艰难,迎难而上,他魏征从来就不怕困难,只见他上前一步,气势汹汹道:“陛下!正所谓见微知着,一县之地固然比不上西周时代的分封诸侯,但此例一开,臣恐我大唐重蹈汉晋之覆辙~!”
要说这货可真是够头铁的,什么话都敢说,要是放在明清两代,就凭他这一句话,皇帝就能砍他脑袋,甚至还会灭他九族!
不过饶是贞观一朝言论比较自由,可李二听到这“大逆不道”的一句话后还是忍不住双目喷火,他指了指魏征,气急败坏道:“好!好!好!好你个魏玄成!真把朕给你的宽容当做放纵了?真是放肆!来人,将魏征给朕拖出去杖刑一百!”
此言一出,满殿皆惊!
自古刑不上大夫,秦汉以来,尤其是隋唐时期,君主对大臣往往是以礼相待,对大臣用刑的情况,可谓是极其罕见,直到明朝后,杖责大臣这种事情才逐渐多了起来!
“臣之所言,皆为社稷,仰不愧天,俯不愧地!今日陛下要想做那商纣,老臣就愿意去做那比干~!”
魏征那驴脾气这时也上来了,他梗着脖子,直视李二,针锋相对道。
“放肆!来人!拖出去杖责两百!快!”
李二闻言,气得差点掀了桌子,他大吼一声,冲殿外咆哮道。
顿时,两个银甲将军走了进来,朝魏征的方向走去。
房玄龄此刻是再也坐不住了,若是这两百杖打下去,魏征岂不是直接就一命呜呼了?他连忙上前道:“陛下息怒!陛下息怒!魏左丞心直口快,虽然言辞过激了些,但还请陛下念在他一心为了社稷的份上,宽恕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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